各有关单位: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79号)和《吉林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吉科发高〔2017〕282号)要求,经过企业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评审、认定小组审核,现将拟认定名单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认定小组办公室书面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属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超出公示期的异议不予受理,认定小组办公室:省科技厅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处电话:0431-88972689地址:长春市民康路522号邮政编码:130041附件:吉林省2025年拟认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名单吉林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小组(吉林省科学技术厅代)2025年7月17日初审:杨松川复审:高俊兴终审:鲍成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