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峰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确定2025年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培训工程培训机构的公示根据河北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25年度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培训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冀人社函【2025】58号)文件要求,“机构遴选本着程序简化原则,已经人社部门认定的职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无需履行招投标和专家评审程序,可直接与当地主管部门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合同”,我区2025年认定了两家定点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根据学员的培训需求和培训机构的培训意愿,确定峰峰矿区滏北职业培训学校、峰峰矿区江红职业培训学校为我区2025年度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培训工程培训机构,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2025年5月30日至2025年6月2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峰峰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公示举报电话:0310-51825700310-5182210峰峰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