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计〔2025〕41号)和《东莞市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开展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申报相关工作,原则上支持单个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的资金分别不超过9万元、5万元,二、支持方式和建设内容(一)支持方式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项目采取“先建后补”的支持方式,(二)支持内容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夯实组织规范运行基础、提高粮油单产和生产经营等水平,原则上同一项目不对同一经营主体进行重复奖补且不得与其他财政补助项目重复申报,(三)申报项目必须今年内组织开展实施,三、申报时间和方式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任选以下任一方式进行申报:(一)线上预审后线下交件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于2025年7月21日(星期一)起可登录“企莞家”企业综合服务平台点击“我要享政策”菜单,搜索“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二)线下申报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请于2025年7月29日(星期二)17:00前到任一政务服务大厅录入申报资料提交申报,四、申报材料(一)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项目申报表(详见附件),各镇街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组织辖区内符合扶持条件的单位申报项目,市农业农村局对受理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市农业农村局根据项目进展情况适时组织镇街开展项目验收和下拨资金,附件: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项目申报表东莞市农业农村局东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2025年7月14日附件下载:附件: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项目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