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促进加氢站建设运营及氢能源车辆运行扶持办法的通知南府办〔2025〕4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局以上单位:《佛山市南海区促进加氢站建设运营及氢能源车辆运行扶持办法》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7月10日佛山市南海区促进加氢站建设运营及氢能源车辆运行扶持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双碳”战略,第二条设立南海区加氢站建设运营及氢能源车辆运行专项扶持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第三章申请条件第七条申请加氢站建设补贴、加氢站及自用撬装式加氢装置运营补贴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所建设运营的加氢站应符合南海区相关规划,第十一条氢能源车辆运行补贴标准对符合本办法的氢能源车辆给予运行补贴,第五章申报材料第十二条加氢站建设补贴由加氢站建设运营企业在获得气瓶充装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后申请,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一)佛山市南海区加氢站建设补贴资金申请表(附件2),第十三条加氢站运营补贴申报包括以下材料:(一)佛山市南海区加氢站运营补贴申请表(附件3),材料均需加具企业公章(自用撬装式加氢装置运营补贴申请参考以上材料),第十四条氢能源车辆运行补贴申报包括以下材料:(一)佛山市南海区氢能源车辆运行补贴申请表(见附件4),第十五条申请氢能源车辆运行补贴的企业、单位或自然人必须在汽车投入运行前办理预约申请,加氢站运营补贴、自用撬装式加氢装置运营补贴、氢能源车辆运行补贴由区推广办聘请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按《佛山市南海区促进加氢站建设运营及氢能源车辆运行扶持办法(修订)》(南府办〔2020〕3号)执行,附件:1.加氢站日加氢能力界定标准.docx2.佛山市南海区加氢站建设补贴资金申请表.docx3.佛山市南海区加氢站运营补贴申请表.docx4.佛山市南海区氢能源车辆运行补贴申请表.docx5.佛山市南海区氢能源车辆预约申请表.docx6.加氢站企业承诺书.docx7.氢能源车辆运行承诺书.docx公开方式:主动公开政策解读:http://www.nanhai.gov.cn/fsnhfgj/gkmlpt/content/6/6645/post_6645216.html#1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