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发布2025年度创新生态建设计划“长三角(上海)-新加坡产业科技创新合作”项目申报指南,鼓励和支持两地科技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合作,推动两地科技合作、科技人员交流、产学研合作,还须遵循以下要求:1.项目申报单位应当是注册在本市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3.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5.所有申报单位和项目参与人应遵守科技伦理准则,符合市科委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的有关要求,9.项目申报单位与新加坡合作方具有较好的国际合作基础,项目申报单位须提供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以下材料,(b)项目申报单位自筹经费与申请资助经费的比例不低于1:1的承诺书,(d)“长三角(上海)-新加坡产业科技创新合作计划项目信息表”(详见附件),请申请人通过“上海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svc.stcsm.sh.gov.cn)进入“项目申报”,由申报单位对填报内容进行网上审核后提交,截止时间(含申报单位网上审核提交)为2025年8月13日16:30,五、咨询电话服务热线:8008205114(座机)、4008205114(手机)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2025年7月17日【相关附件】长三角(上海)-新加坡产业科技创新合作项目信息表.docx【原文下载】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发布2025年度创新生态建设计划“长三角(上海)-新加坡产业科技创新合作”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