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知识产权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甬市监知运〔2022〕250号)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5年第一批知识产权战略专项资金(运用促进类)申报工作的通知》《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5年第二批知识产权战略专项资金(运用促进类)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项目申报、初审、专家评审等程序,拟认定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等25家单位符合资金补助条件(具体名单附后),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5年7月17日--7月23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有异议的,需实名并书面形式向宁波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处反映,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联系人:魏老师、陈老师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69号电话:0574-89189862、89189795附件:1.高校院所输出专利拟补助名单.docx2.中小微企业引进专利拟补助名单.docx3.2025年上半年知识产权保险拟补助名单.docx4.新获中国专利奖拟补助名单.docx5.中小微企业专利托管服务拟补助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