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商务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用好2025年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商贸服务业方向)的通知》(闽商务〔2025〕65号)、《三明市商务局三明市财政局关于用好2025年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商贸服务业方向)的通知》(明商务综〔2025〕10号)等文件精神,经各县(市、区)商务局、财政局申请,市商务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拟对符合条件的2025年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商贸服务业方向)的12个项目拨付补助资金,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截止日期前向市商务局以书面形式反馈,公示时间:2025年7月16日-7月19日联系电话:0598-8241973通信地址:三明市东新二路246号物资大厦11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