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社发〔2024〕88号)等文件规定,经审核,21人符合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条件,补贴资金合计105000元,现将补贴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5年7月17日—2025年7月23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通过电话或书面署名向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联系地点: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职业能力建设科(市人社局办公楼B918房间)电话:0715—8235686邮箱:xnjy2023@163.com附件:2025年上半年市直一次性创业补贴审核明细表2025年上半年一次性创业补贴明细表.xlsx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