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吸取新余佳乐苑临街店铺“1.24”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全区地下空间的安全使用管理,提高城市整体防护和安全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西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高新区管委会组织制定了《高新区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管理实施意见》现予以公示,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公示期限:2025年7月12日至2025年7月19日(共7天),意见反馈方式: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高新区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管理实施意见》有修改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1.书面邮寄:新余高新区广富城建材家居广场西面4楼新余市自然资源局高新分局401办公室,2.联系人:李勇明联系电话:0790-6862296,反馈意见请注明“地下空间管理实施意见反馈意见”,并留下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反馈需加盖公章),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高新区管委会将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研究,作为进一步修改完善《实施意见》的重要参考,特此公示,附件:高新区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管理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