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相关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为落实《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和省级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5〕35号)和《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N〔2025〕—1751号)精神,扎实推进农业生产高质高效和社会化服务,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择优遴选2025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服务内容水稻机收、小麦机耕、小麦机播等社会化服务,二、服务主体服务主体申报条件、遴选程序见附件《安居区2025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遴选办法》三、申报时间及方式2025年7月22日之前,将申报材料交至区农业农村局农经主体股(2-5)处,逾期不予受理,四、服务期限2025年8月至2025年12月五、其它事项(一)申报资料严禁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必将严处,(二)申报联系人:李金凤,附件:安居区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遴选办法,遂宁市安居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