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平南县2025年自治区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农业防灾减灾第一批)实施方案》(平农发〔2025〕24号)精神,我局组织工作人员对获得申报资格的项目进行了验收,经验收合格,拟定郑兴发等5个项目经营主体获得补助,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7月14日至2025年7月20日,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对公示有异议的,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平南县农业农村局反映,电话:0775-7822956,地址:平南县工业大道东方路,附件:平南县2025年自治区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农业防灾减灾第一批)拟补助名单平南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7月14日(此件公开发布)平南县2025年自治区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农业防灾减灾第一批)拟补助名单经营主体名称负责人项目所在地灌溉服务面积(亩)项目投入资金(万元)拟补助金额(万元)郑兴发郑兴发上渡镇雅埠村386.562.81561.3935李胜强李胜强武林镇李练村4003.91.9301平南三联种植专业合作社廖柏奇平南街道平田村5008.0273.9726平南县邹松武家庭农场(个体工商户)邹松武平南街道新盘村3504.52.2271陈松清陈松清平南街道新罗村3257.0253.4767文件下载: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