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省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大金融助企稳岗扩岗力度的通知》(人社厅函〔2025〕25号)、《关于开展金融助企稳岗扩岗专项融资服务行动的通知》(粤人社函〔2025〕154号),进一步加大金融助企稳岗扩岗力度,一、对象范围(一)小微企业支持吸纳就业人数多、稳岗效果好、用工规范的小微企业且符合以下标准:1.企业成立1年以上,3.在申请贷款前1年内用工人数未减少或用工人数减少水平低于上年度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2.经营实体没有未偿还的稳岗扩岗专项贷款,在申请贷款前1年内用工人数未减少或用工人数减少水平低于上年度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4.申请人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二、业务流程符合条件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可向本市经办银行提交稳岗扩岗专项贷款申请,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最高可申请的稳岗扩岗专项贷款单户授信额度为5000万元,符合条件的个人最高可申请的稳岗扩岗专项贷款单户授信额度最高为1000万元,四、创新服务模式鼓励探索建立稳岗扩岗专项贷款与创业担保贷款联动机制,对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借款人,可通过“创业担保贷款+稳岗扩岗专项贷款”的组合贷款方式给予支持,对创业担保贷款审核通过的可合并办理稳岗扩岗专项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