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受理就业见习用人单位(广东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社会福利中心)申领就业见习补贴,根据汕尾市财政局、汕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汕尾市就业创业补贴申领细则的通知》(汕人社发〔2021〕114号)规定,经审核,该申请人符合申请条件(详情见附件),拟向申请见习用人单位拨付相应补贴,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7月16日-7月22日,公示期间,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可直接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受理联系电话:0660-3438022,附件:就业见习补贴人员花名册.xlsx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