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单位:根据《武义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武政发〔2023〕16号),现就政策第3条、第21条符合奖励要求的单位进行奖励,涉及单位5家,拟奖励资金43.7万元(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7月14日至7月18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均可以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逾期不予受理,联系部门:武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产业发展科,地址:武义县北岭四路10号,联系电话:0579-87620200,2025年获评省级荣誉称号奖励单位奖励名称奖励金额(万元)浙江寿仙谷旅游有限公司浙江省一级旅游驿站(第四批)20武义县俞源乡后陶村浙江省三级旅游驿站(第四批)5武义县大溪口乡山下鲍村浙江省三级旅游驿站(第四批)5武义县新宅镇金岭溪村浙江省三级旅游驿站(第四批)5随园民宿“旅担贷”贴息8.7合计43.7武义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