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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浦东新区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 2025-07-15
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浦东新区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已经区政府批准,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务委员会上海市浦东新区财政局2025年7月14日浦东新区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的意见》,第二条资金来源浦东新区商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由区级财政预算统筹安排,第四条部门职责(一)区商务委为浦东新区外资、贸易、商业、航运、会展、新兴服务业等领域行政管理部门,包括专项资金年度使用计划的编制和调整、专项资金申请受理和审核、使用专项资金项目的监督等,第二章支持范围和方式第五条支持范围(一)支持深化国际贸易中心核心区建设1、创建跨境电商、“丝路电商”产业生态圈,(二)支持深化国际航运中心核心区建设3、鼓励各类航运企业提升规模,(三)支持国际消费中心建设4、支持引入高能级主体、高品质商业,第三章预算管理、项目申报和资金拨付第七条预算编制区商务委应当加强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储备,第十条资金拨付区商务委或各管理局(管委会)、镇政府根据项目评审结果,将资金直接拨付到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单位,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一条管理监督专项资金应当严格按照区级财政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专项资金的预算安排和使用管理情况,第十四条绩效评估按照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第十五条信息公开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的评审确定结果、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由区商务委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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