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5年第二批青海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资金支持范围(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省发展规划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二、申报项目类型(一)“专精特新”能力提升项目重点支持省内特色产业集群中积极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提升企业技术装备水平和技术创新能力的工业中小企业项目,(二)数字化赋能项目重点支持工业中小企业为提升数字化水平,单个项目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2024年提供优质中小企业培育辅导服务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给与奖励,每成功辅导认定1家创新型中小企业奖励2万元、成功辅导认定1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励5万元,1.对认定为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的给予一次性补助100万元,“专精特新”能力提升项目、数字化赋能项目、创新能力提升项目三个申报类型中,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优质中小企业培育项目、厂房仓储设施租金补助项目可与其他类型同时申报,(二)对已经申报2025年第一批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先进技术引进、贷款贴息两类项目并获得支持的企业,不能再申报本次“专精特新”能力提升、数字化赋能、创新能力提升三类项目,各市州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汇总形成推荐文件后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主动配合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做好项目答疑、申报、汇总工作,6310205省财政厅工信商贸处政策咨询:0971—3660194附件:1.青海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政策依据2.“专精特新”能力提升项目申报条件和资料要求3.数字化赋能项目申报条件和资料要求4.研发投入补助项目申报条件和资料要求5.首台(套)首批次补助项目申报条件和资料要求6.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申报资格条件和资料要求7.优质中小企业培育辅导服务项目申报资格条件和资料要求8.省外合作交流项目申报条件和资料要求9.厂房仓储设施租金补贴项目申报条件和资料要求10.2025年青海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表11.2025年青海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12.信用记录查询情况表13.2025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表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青海省财政厅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