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遴选数量2025年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基地的经营主体应在工商部门正式注册1年以上,基地要拥有自主产权或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期在5年以上,三、补贴范围按《宜春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5年宜春市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农字〔2025〕34号)文件规定确定,四、补贴标准按《宜春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5年宜春市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农字〔2025〕34号)文件规定执行,五、申报材料1、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补助项目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申报表,原件1份,县农业农村局召开班子会对申报的示范基地进行研究讨论,确定入选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名单,3.研究公示,并对入选主体、基地进行公示,4.签订示范基地技术示范协议,由县农业农村局与选定的实施主体签订协议,上高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生产综合股(科教能源),附件:附加: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补助项目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