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支持江海区企业引育实用型人才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江海府〔2025〕6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已于2025年7月11日起正式实施,因此2023年和2024年已认定为实用型人才(包括实用型技能人才、实用型科技人才和实用型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不能再申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人数100人以下可申报实用型技能人才1名,(三)申报流程及材料企业积极组织员工申报认定实用型技能人才,需提交资料如下:(1)江海区实用型技能人才申报表,(3)申请人近一年(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的个税申报材料(加盖企业公章),三、2024年认定的实用型技能人才的生活补贴核定2024年认定且仍在认定单位任职的实用型技能人才,四、2023年、2024年认定的实用型技能人才购房补贴申请(一)申报对象2023年、2024年认定且仍在认定单位任职的,并在《实施意见》正式实施前(即2025年7月11日前)已购房但未提交购房补贴申请的实用型技能人才,需提交资料如下:(1)江海区实用型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五、其他事项(一)2025年拟新增认定的“实用型技能人才”名单及2023年和2024年已认定“实用型技能人才”仍在职的名单将于2025年7月30日-8月5日在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信息网“通知公告”版块进行公示,(二)实用型人才认定申报资料由企业汇总后统一于2025年7月23日前提交至江海区东海路338号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楼402室,(三)购房补贴申请资料由个人于8月10日前提交至江海区东海路338号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楼402室,附件:1.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支持江海区企业引育实用型人才的实施意见》的通知2.江海区实用型技能人才申报材料江门市江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7月14日(联系人:谭先生,电话:3820202)附件1: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支持江门市江海区企业引育实用型人才的实施意见》的通知.pdf附件2:江海区实用型技能人才申报材料.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