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政策措施》川办发(2024)34号的通知及《关于做好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工作的通知》攀就创(2024)36号规定,经东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审核,以下单位人员符合享受补贴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14日--2025年7月18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反馈,反馈地点和电话:攀枝花市东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3988669,3509010攀枝花市东区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明细表序号申报单位招用人员姓名人员类别毕业院校身份证号码毕业时间补贴金额(元)1攀枝花龙佰丰源矿业有限公司秦俪予毕业年度大学生西南石油大学510411********36402024.6.1910002攀枝花市东区金瓯华心文化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杨朝玲毕业年度大学生内江职业技术学院510411********41472024.6.302000合计2家2人3000攀枝花市东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2025年7月14日共有1页当前第1页第1页审核:杨建责任编辑:樊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