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及市委、市政府对昆明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工作的部署安排,加快昆明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城市建设,昆明市交通运输局、昆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昆明市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支持措施(试行)》,择优对符合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政策的重点项目或企业进行支持,二、支持内容、标准及审核单位(一)促进国际陆空多式联运高质量发展支持标准:对完成国际航空货运吞吐量的企业,单家企业不超过100万元,审核单位: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单家企业不超过100万元,(四)强化综合货运枢纽信息化应用能力支持标准:对依托昆明国家综合货运枢纽建设多式联运信息平台,单家企业不超过100万元,审核单位:昆明市交通运输局,审核单位:中国铁路昆明局集团有限公司,按照30万元/列(每列不少于15车)标准给予补贴,单家企业不超过100万元,审核单位:昆明市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