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决定开展2025年度青浦区专利工作试点示范单位认定工作,2.申报青浦区专利工作示范单位的,应当是已被认定为青浦区专利工作试点的企事业单位,或已被上海市知识产权局认定为“专利(工作)试点(示范)企业”的,二、申报条件(详见附件3“评分标准”)(一)专利工作试点单位申报条件1.具备较为健全的专利管理机制,(二)专利工作示范单位申报条件1.应当已是经认定的青浦区专利工作试点单位,三、申报材料1.青浦区专利工作试点(示范)单位申请表(请见附件1),2.青浦区知识产权项目申报推荐表(请见附件2),在附件2《青浦区知识产权项目申报推荐表》加盖公章,对被评定为青浦区专利工作试点和示范企事业单位的,021-69733153七、申报指南全文《青浦区专利工作试点示范单位申报指南(2025年版)》全文已公开发布,详情请见链接:https://www.shqp.gov.cn/cindu/sczwgk/ml/yw/20250710/1288332.html附件:1.青浦区专利工作试点(示范)单位申请表,2.青浦区知识产权项目申报推荐表,3.2025年青浦区专利工作试点示范单位认定评分标准,上海市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7月11日相关附件附件2青浦区知识产权项目申报推荐表.doc附件32025年青浦区专利工作试点示范单位认定评分标准.doc附件1青浦区专利工作试点(示范)单位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