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发)局、财政局,有关单位:为落实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宁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南府办〔2024〕3号)工作部署,现组织开展2025年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认证奖励、“链式”转型案例奖励)项目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一、项目申报主体本次数字化转型(认证奖励、“链式”转型案例奖励)项目申报主体包括试点行业工业企业和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参照数字化转型(认证奖励)项目申报指南、数字化转型(“链式”转型案例奖励)项目申报指南进行申报(详见附件1、附件2),三、申报工作要求(一)申报主体须登录南宁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发)局会同同级财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项目申报、初审、推荐工作,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发)局、财政局应于2025年9月15日前,将拟推荐申报项目联合行文上报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四、资金使用原则及奖励标准资金来源、项目奖励标准等按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宁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工作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南府办〔2024〕3号)执行,若申报项目奖励资金超出中央和南宁市奖补资金预算的,五、资金管理和绩效评价(一)五象新区科产局,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发)局和当地财政部门应严格按照南府办〔2024〕3号的有关要求做好资金的监督管理,并取消该企业2年内申报市工信局各类专项资金的资格,联系人及电话:市工信局信息技术发展科田伟5581502市财政局工交科黄欣2189306附件:1.数字化转型(认证奖励)项目申报指南2.数字化转型(“链式”转型案例奖励)项目申报指南3.各县(市、区)开发区、五象新区联系方式南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南宁市财政局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