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科〔2025〕265号各有关单位:根据《上海市人才计划管理办法》(沪委人﹝2023﹞4号)、《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青年项目综合平台实施细则》(沪委人才办﹝2023﹞22号)、《关于开展2025年上海市东方英才计划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沪人才﹝2025﹞17号)和《关于开展2025年上海市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青年项目(综合平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沪人才﹝2025﹞20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启动2025年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青年项目(综合平台)技术转移领域申报评审工作,推荐单位上年度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有较好成效,高校、科研院所2024年技术合同登记金额不低于1亿元,医疗卫生机构2024年技术合同登记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且同比2023年增长10%以上,2024年促进高校、科研院所和医疗卫生机构科技成果转化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可推荐拔尖人才或青年人才3人,可推荐拔尖人才或青年人才2人,可推荐拔尖人才或青年人才1人,2024年度推动上述三种方式转化的合同金额、吸引投融资到账金额达到1亿元以上的,可推荐拔尖人才或青年人才2人,可推荐拔尖人才或青年人才1人,三、推荐方式技术转移领域由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公开组织申报工作,上海市人才工作局会同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组织终审确定拟入选人员,联系人:李畅联系电话:021-63580023、13524859609(手机)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2025年7月11日【原文下载】关于开展2025年上海市东方英才计划拔尖、青年项目(综合平台)技术转移领域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