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高新区财政局: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省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粤财社〔2025〕97号),现下达2025年省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75万元资金(详见附件1、2),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请各地按要求做好省级补助资金分解下达工作,县级财政部门应按规定接收上级下达的转移支付项目,在一体化系统中及时下达包含“三保”标识的指标,四、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全面实施“三保”资金专户管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粤财预〔2022〕52号)等有关制度规定,本次下达资金纳入“三保”资金专户管理,通过固定性补助方式逐月划拨至“三保”资金专户(未实施“三保”资金专户管理地区除外),五、请各地财政部门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社〔2022〕79号)规定,六、请各地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详见附件2),结合省和本地区对预算管理的要求,做好绩效管理各环节工作,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附件:1.2025年省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分配明细表2.绩效目标表肇庆市财政局2025年6月24日公开方式:主动公开附件:1.附件:1.2025年省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分配明细表.doc2.附件:2.绩效目标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