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公安厅江西省民政厅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农业农村厅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江西省总工会江西省残疾人联合会《江西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赣人社规字〔2024〕3号)的规定,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范围包括我省行政区域内登记失业人员中零就业家庭成员、符合相关条件的残疾人员、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因承包土地被征收而失去土地的人员、脱贫劳动力、未消除风险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专业退捕渔民、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4050”人员、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等,规范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县就创中心通过相关数据进行比对,核实人员登记失业、身份类别、劳动能力等情况,现同意认定以下16人,具体情况如下:序号乡镇姓名就业困难人员身份类别1油墩街镇吴接喜脱贫劳动力2双港镇石胜和脱贫劳动力3双港镇王国秀脱贫劳动力4双港镇程贤难脱贫劳动力5双港镇王秀琴脱贫劳动力6田畈街镇黄秀平脱贫劳动力7田畈街镇郑军民脱贫劳动力8田畈街镇吴子华脱贫劳动力9谢家滩镇朱时来脱贫劳动力10谢家滩镇王韶华脱贫劳动力11鄱阳镇黄秋凤失地农民12凰岗镇白煌胜脱贫劳动力13凰岗镇姜克林脱贫劳动力14凰岗镇徐国平脱贫劳动力15凰岗镇余明景脱贫劳动力16凰岗镇郑渊海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对认定身份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五天(2025.07.10——2025.07.14)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鄱阳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就业援助股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电话:0793-6265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