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组织开展2025年厦门市海洋经济人才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申报人应在注册在本市的涉海企业单位或在厦涉海科研院校、机构任职,二、申报条件申报海洋经济人才必须符合以下四个基本条件:1.热爱祖国,申报海洋经济优秀人才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上年度所在单位涉海营业收入1亿元(含)以上,(二)申报海洋产业领军人才(科技创新工作者)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获得涉海的国家级科学技术奖励、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等奖项一等奖的前四位人员、二等奖的前二位人员,或获得涉海的省(部)级奖项一等奖的前三位人员、二等奖前二位人员,企业实现应用后近5年累计经济效益达3000万元(含)以上,(三)申报海洋产业优秀人才(企业经营管理者)应担任企业高级管理职务或中层以上技术岗位,上年度所在单位涉海营业收入5000万元(含)以上,(四)海洋产业优秀人才(科技创新工作者)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获得涉海的国家级科学技术奖励、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等奖项一等奖的前六位人员、二等奖的前四位人员,或获得涉海的省(部)级奖项一等奖的前四位人员、二等奖前三位人员,企业实现应用后近5年累计经济效益达1000万元(含)以上,将符合条件的拟推荐人选申报材料提交市海洋发展局,市海洋发展局会同相关部门对拟确定为海洋经济人才的对象进行信用、治安审查,附件:1.厦门市海洋经济人才申报表2.海洋经济人才系统操作手册厦门市海洋发展局202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