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黔财社〔2025〕52号)文件规定,创业户汤小丽申请2025年自主创业一次性补贴及自主创业场租补贴,经户籍所在地珠藏镇党务政务服务中心审查,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抽派人员现场核实,申报资料属实,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7月10日至7月1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瓮安县就业局创业科反映,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附件1瓮安县2025年第三季度自主创业一次性补贴申领人员名单.xls附件2瓮安县2025年第三季度自主创业场租补贴申领人员名单.xls联系电话:0854-2789740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7月10日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