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残疾人证核发工作的监督,确保残疾人证的严肃性和公信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规定,对经过指定医院或专业机构评定,符合残疾评定标准的下列人员进行公示,序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残疾类别残疾等级户籍地址顺义区1黄庆良男1964-03肢体二级木林镇2肇群男1950-12肢体二级空港街道3李淑伶女1967-06肢体四级李遂镇4马小娟女1983-10肢体四级龙湾屯镇5袁颖女1966-12肢体四级光明街道6刘长明男1965-01肢体二级李遂镇7李爱国男1965-12肢体四级李桥镇8李玉霞女1987-03肢体四级马坡镇(居住证)对上述人员的残疾评定结果有异议的,请对照《残疾人分类和分级标准》(GB/T26341-2010)在公示期内向顺义区残联反映,为便于调查核实,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提供具体可查的线索以及举报人的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保护举报人的各项权益,公示时间为:2025年7月7日至2025年7月11日(5个工作日)举报电话:69430820顺义区残疾人联合会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