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订背景为促进我市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规范惠州市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市重点实验室)建设和运行管理,结合我市科技创新平台发展实际,惠州市科学技术局(以下简称:市科技局)研究制定了《惠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惠州市重点实验室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二、制订依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广东省重点实验室的管理办法》(粤科规范字〔2021〕2号)三、主要内容《管理办法》共十九条,对市重点实验室各方职责、申报流程、运行管理、考核评估等均作出了明确规定,(一)第一条至第六条明确了管理办法制定的目的、各级科技管理部门的职责,以及市重点实验室的定义、分类、建设原则与重点布局方向,(二)第七条明确了市重点实验室认定的基本条件,(三)第八条明确了市重点实验室的认定流程,(四)第九条至第十五条明确了市重点实验室的建设要求,(五)第十六条至第十七条明确市重点实验室开展评估的周期,(六)第十八条至第十九条明确了市重点实验室的命名规范、实施时间和有效期等,四、主要特点《管理办法》立足惠州科技创新发展需求,与省级重点实验室管理机制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