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收回泸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赋权事项的通知泸政办发〔2025〕4号县直相关部门:为进一步深化泸溪高新区管理体制改革,助推园区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根据省、州园区体制机制改革有关文件要求,园区需剥离社会公共服务职能和经济社会管理事项,鉴于泸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已不具备条件继续独立承接有关赋权事项的实际情况,经泸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申请,决定收回赋权泸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的58项事项行政审批权限,收回事项由原赋权单位依法履行职责,为方便园区企业办事,在县政务服务中心设置“园区事、园区办”窗口,开展帮代办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关于调整<泸溪县园区赋权指导目录>的通知》(泸政办函〔2023〕50号)同时废止,附件:泸溪县收回泸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赋权事项清单(58项)泸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