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机制,保障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以及国家和省市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就有关内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意见征求方式:电话、信函、当面反映联系电话:0319-7722109信函地址:柏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柏乡县槐西街与中兴路交叉口新法院北邻)接待地址:柏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征求意见起止时间:2025年7月9日至2025年8月8日附件:《柏乡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补贴办法(征求意见稿)》《柏乡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补贴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