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2025〕56号)要求,现决定开展长春市2025年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推荐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一、申报项目及名额(一)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推荐名额:2个,市属职业院校由市教育局择优向市人社局推荐;市直国有企业由市国资委、市财政局等主管部门择优向市人社局推荐,审议通过的项目单位填报绩效目标申报表,各项目实施单位应按照《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163号)要求填报相关绩效目标申报表,待评审结果确定后予以报送,市人社局会同市财政局按程序将评审推荐结果报省人社厅和省财政厅,三、有关要求请各推荐单位按照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2025〕56号)申报要求报送材料,(http://xxgk.jl.gov.cn/zcbm/fgw_97992/xxgkmlqy/202506/t20250630_9268422.html)联系电话:0431-88508871(市人社局)0431-89865550(市财政局)初审:万克蒙复审:杜充终审:臧海军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2025〕56号)要求,现决定开展长春市2025年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推荐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一、申报项目及名额(一)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推荐名额:2个,市属职业院校由市教育局择优向市人社局推荐;市直国有企业由市国资委、市财政局等主管部门择优向市人社局推荐,各项目实施单位应按照《关于印发<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5〕163号)要求填报相关绩效目标申报表,待评审结果确定后予以报送,市人社局会同市财政局按程序将评审推荐结果报省人社厅和省财政厅,三、有关要求请各推荐单位按照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2025〕56号)申报要求报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