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明确“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培训评价等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规〔2022〕2号)、《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社〔2024〕194号)文件精神,2025年3月12日至3月20日,潢川县人社局委托信阳新创职业培训学校在潢川县城区举办潢川县2025年第四期电子商务师初级职业技能培训班,由信阳涉外职业技术学院于2025年3月25日开展评价考核,经过筛查、检查及评价考核,培训合格且符合资金发放条件的学员共计9人,现拟拨付至信阳新创职业培训学校9名学员培训补贴1.08万元(补贴标准:1200元/人),拨付至信阳涉外职业技术学院评价补贴0.18万元(补贴标准:200元/人),共计1.26万元,现将拟拨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8日—2025年7月14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拨打以下监督举报电话:0376-3005682潢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股0376-6871155潢川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培训办公室)附件1:潢川县2025年第四期电子商务师初级培训班培训(评价)补贴拟拨付人员名单.xlsx潢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