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有关企业: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粤府〔2023〕34号)、《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商务厅经管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工〔2024〕7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将《2026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入库指南》印发给你们,请组织符合资金申报条件的企业,于7月15日前报送至阳江市商务局对外贸易科,附件:2026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入库指南阳江市商务局2025年7月7日(联系方式:对外贸易科,3362869)2附件:1.附件:2026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入库指南.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