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自2025年5月20日起施行,也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社会各界十分关注,根据国家要求,我省启动编制《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办法》,已列入省人大常委会2025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为做好这项工作,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有关方面研究起草了《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1.邮件发至gsfgmyjjj@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办法》征求意见”字样,2.信函寄至:兰州市城关区中央广场1号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营经济发展局(邮编730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办法》征求意见”字样,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7月7日至2025年8月5日,附件:1.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2.《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