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9号)有关规定,我局对凌来福、陆春霞、朱晓惠3人申请返乡入乡农民工一次性创业补贴材料进行审核,拟给予他们新创办的市场主体(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补贴各5000元,共计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现进行资格审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30日至2025年7月4日,共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5年7月4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南宁市江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管理中心(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材料邮寄地址:南宁市江南区壮锦大道19号南宁市江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管理中心,邮政编码:530031,附件:广西返乡入乡农民工创业补贴申请人员花名册(第一批)南宁市江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6月30日广西农民工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人员花名册(2025第一批)公示板.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