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第二批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使用计划及任务清单的通知》(晋农发〔2025〕28号)及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5年乡村振兴资金(支持龙头企业发展及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设备购置补助项目)使用工作指引的通知》(晋农发〔2025〕40号)的文件精神,下达我县支持省级龙头企业发展补助项目资金27万元,为更好的发挥财政贴息资金的导向功能,吸引撬动银行信贷和社会资本投入,有效降低农业龙头企业融资成本,推动我县省级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壮大,现将申报流程公布如下:(一)实施区域全县域省级龙头企业(二)建设内容对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在计息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内用于正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贷款予以贴息,贴息的基准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2025年1月20日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三)补助标准企业贷款为1年期的,贴息基准利率按照LPR3.1%计算,企业贷款为1年期以上的,贴息基准利率按照LPR3.6%计算,每个企业年贴息额不超过60万元,(四)补助环节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贷款,(五)补助方式按贷款额度和补助标准进行贴息(六)申报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2.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证明3.流动资金贷款合同4.贷款财务入账凭证5.2024年度贷款利息支付凭证6.贷款支出凭证(七)申报时效2025年7月47日-2025年7月11日申报资料请交于农业农村局种植与种业管理股(446)昔阳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