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科〔2025〕118号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粤科函产字〔2025〕1351号,为确保我市2025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参评时间2025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分3批开展,9月30日停止企业信息填报,二、参评方式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按照自愿原则,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以下简称评价系统)注册并填报企业相关信息,三、其他要求(一)本年度参评企业如符合以下情况之一,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应按要求开展实地核查并及时反馈市科技局:一是职工总数为5人及以下的企业,(二)本年度拟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且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的企业,(三)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要做好发动组织工作,要发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评价,对于往年已参评且仍然符合条件的企业,要指导企业不断发展完善并参加评价,四、联系方式科技部门名称电话蓬江区科学技术局8223504江海区科学技术局8232098新会区科工商务局6182672台山市科工商务局5524695开平市科工商务局2373901鹤山市科工商务局8895783恩平市科工商务局7815742江门市科学技术局8220246附件:广东省科学技术厅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江门市科学技术局202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