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预享受创业补贴人员情况公示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3]181号)、《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财规[2018]21号)相关规定,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及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初次创业、取得营业执照、登记就业、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个创业项目5000元,现将预享受该项补贴的高校毕业生相关情况公示如下,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公示时间:2025年7月7日——2025年7月9日,举报电话:5053737兴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股2025年7月7日序号姓名性别年龄毕业时间店铺名称营业执照批准时间经营地址1张静然女222024-06-30兴隆县鑫惠商店2024-03-06河北省省承德市兴隆县兴隆镇十四顷村(刘凤芹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