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主管部门,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科技创新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创新平台管理暂行办法》,我厅决定开展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创新平台(下称厅科创平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申报厅科创平台的牵头单位应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骨干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且应具备以下条件:(一)领域和方向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发展重点和中长期发展规划,联合申报单位应通过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利共赢的方式开展实质性深度合作,联合申报单位应签订合作协议,二、申报方向申报单位应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创新平台管理暂行办法》(附件1),围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绿色低碳、安全韧性、智能智慧、品质提升和建筑工业化等科技创新方向(附件2),由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等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推荐申报,直接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申报,四、申报材料厅科创平台申报材料包括推荐函(直接申报单位除外)和建设方案,五、联系方式组织单位: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系电话:020-83133643罗炽发朱学仲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483号3528室附件:1.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创新平台管理暂行办法2.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科技创新方向和重点3.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方案(模板)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