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规范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秩序,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市市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根据《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轻资产住房租赁企业监管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研究起草了《关于规范个人开展住房转租活动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个人转租10套(间)及以上将纳入行业监管近年来,《通知》拟明确个人在本市转租非同一套(间)住房达到10套(间)及以上的,同时细化了具体的转租套(间)数计算认定标准及从事住宿、民宿等经营活动的例外情形,严格落实资金监管等要求并加强日常监管《通知》拟规定登记备案后转为租赁企业的,应当遵守《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要求,充分落实信息公示、资金监管、登记备案、内部管理等方面的制度规定,应当按照《北京市住房租赁押金托管和租金监管暂行办法》的规定将收取的押金纳入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押金托管账户进行托管,《通知》拟明确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加强对本辖区内住房租赁的日常监督管理,发现辖区内个人违规开展转租住房活动的,区级住房城乡建设(房管)部门与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及市场监管等相关区级部门建立工作协调和信息共享机制,发现个人转租住房达到10套(间)及以上涉嫌未经设立登记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通知》拟规定互联网信息平台、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为转租住房达到10套(间)的个人提供信息发布或居间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