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5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社指〔2025〕24号)精神,现下达2025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详见附件1)409.78万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次下达的补助资金,二、本次下达的补助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三、请结合本地实际,统筹安排并使用好中央、审计、市县财政补助资金,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规范资金分配、使用,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项目资金中涉及政府采购的,结合本年度补助资金下达情况,现将《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详见附件2)随文下达,附件:1.2025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分配表2.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荔城区卫生健康局荔城区财政局2025年6月16日信息公开类型: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