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工信部门、财政部门抓紧组织做好政策奖补申报和兑现工作,现将其中涉及市本级财政兑现的奖补事项申报指南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及程序(一)项目申报单位为在芗城区、龙文区内注册的企业,认真审核把关企业的申报材料和信用情况,(四)申报材料均需加盖项目申报单位印章、县区工信部门公章及骑缝盖章,(二)已申报2024年省级转移支付资金技改专项未获得或未足额获得奖补资金的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此项无需再次提供企业申报材料),2022年1月1日起购置的设备(含技术、软件、已支付的融资租赁设备的租赁费)金额300万元(含)以上,三、补助标准按项目建设期内2022年1月1日起实际购置设备投资额(含技术、软件、已支付的融资租赁设备的租赁费)的不高于10%给予补助,省、市级工业龙头企业及获评“亩均论英雄”A类企业实施的技改项目,四、申报材料(一)漳州市高质量发展技改专项资金申请表(附件1),对应的支付凭证开具时间可在项目建设期前或延后至申报截止时间前,(七)县区工信部门需汇总填报《漳州市高质量发展技改专项资金申报汇总表》(附件2),不再享受市级技改项目设备投资奖补政策,(三)省级龙头企业须是列入2021年至2024年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省级工业龙头企业名单中的企业,对项目实施单位提交的专项资金申报材料应认真核实,附件:1.漳州市高质量发展技改专项资金申请表2.漳州市高质量发展技改专项资金申报汇总表3.企业信用承诺书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漳州市财政局2025年7月4日(此件主动公开)附件:附件1-3.docx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