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淳安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质量发展生态农业产业的实施意见》(淳政发〔2020〕14号)、《淳安县促进高质量发展生态农业产业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淳财农〔2021〕229号)、《关于下达2021年淳安县良种保护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淳农〔2021〕47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农业农村局统一组织验收,现将2021年淳安县良种保护项目第五批拟补资金47.41万元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2026年7月2日至2025年7月8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联系人:商建宏联系电话:0517-89601552通讯地址: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5号邮编:311700淳安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7月1日2021年淳安县良种保护项目第五批拟补助资金明细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