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发(度假)区、自贸试验(经济合作)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和《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绿色制造梯度培育及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增补申报2025年度绿色制造名单,并就有关事项要求如下:一、申报条件本批次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包括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二、申报程序绿色制造遵循自愿申报原则,按照《暂行办法》要求编写申报材料后提交相关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照《暂行办法》对申报单位进行审核并推荐上报,对拟创建国家级绿色制造名单的单位(含已入列省级绿色制造名单)也需一并进行申报,三、工作要求(一)请各县(市)区,各开发(度假)区、自贸试验(经济合作)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各开发(度假)区、自贸试验(经济合作)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照《暂行办法》中评价要求,(三)请各县(市)区,各开发(度假)区、自贸试验(经济合作)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2025年7月21日前对通过本级审核的申报单位出具推荐意见,申报单位电子版材料请各单位同时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报送,附件:附件1.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附件2.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汇总表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7月3日(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