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联动培育若干主体明确、定位清晰、特色鲜明、产业集聚、竞争力强的特色标杆工业园,二、申报条件1.申报单位为在广州依法设立或在广州从事相关生产经营活动、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园区建设运营主体,编制《特色标杆工业园培育项目申报书》(附件1)及《特色标杆工业园项目培育方案》(附件5),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特色标杆工业园项目培育方案》等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市相关职能部门开展项目审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专家对通过审查的项目进行评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程序确定拟推荐培育项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程序将推荐培育项目报市政府审定,四、工作要求1.请各单位于7月7日前填写工作联络表(附件7)通过粤政易发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产业园区与生产服务业处)联系人,2.请各单位在确定推荐特色标杆工业园培育项目过程中,加强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相关产业处室的联系,3.纳入特色标杆工业园培育项目后,4.请各单位会同级规划和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统计等主管部门指导项目申报单位准备相关材料,附件:1.《特色标杆工业园培育项目申报书》资料要求及清单2.《特色标杆工业园培育项目申报书》封面3.项目申报承诺书4.项目申请表5.特色标杆工业园培育方案编制指引(5-1.产业规划编制指引,5-2.建设方案编制指引)6.2025年区特色标杆工业园培育项目推荐表7.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联络表8.申报指引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7月3日(联系人:覃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