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1986年1月20日主席令第三十四号,2013年12月28日予以修改)第十一条和《水域滩涂养殖证发证登记办法》(农业部2010年第9号令)第三条规定,经过材料审核和现场核查,大连御龙生态渔业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水域滩涂养殖证许可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至5月25日,如对所公示的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大连市普兰店区农业农村局提出,联系电话:0411-83114846地址:大连市普兰店区农业农村局(普兰店区渤海街100号三层A区15号)邮政编码:116200详见附件拟发大连御龙生态渔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域滩涂养殖证》登记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