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农业农村厅、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科〔2024〕115号),省下达我市2024年度地膜科学回收试点项目任务面积2万亩,项目资金60万元,决定分配盖州市任务面积1.5万亩,项目资金45万元,分配大石桥市任务面积0.5万亩,项目资金15万元,营口市农业农村局、营口市财政局联合《关于印发营口市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营农〔2024〕123号),按照《盖州市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自查验收报告》及《大石桥市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自查验收报告》,盖州市完成加厚高强度地膜任务面积1.5万亩,大石桥市完成加厚高强度地膜任务面积0.5万亩,营口市农业农村局印发《关于开展2024年度地膜科学回收试点项目市级验收工作的通知》,确定了市级复验工作内容,以第三方技术人员为成员的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复验工作小组,附件:1-1.盖州市2024年高强度加厚地膜使用信息台账1-2.大石桥市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加厚高强度地膜落实台账2.2024年度地膜科学回收试点项目市级复验地膜验收报告营口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