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集美区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暂行)(2025版)》部分内容已修订完善,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2025年7月1日(此件主动公开)集美区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暂行)(2025版)根据《厦门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现对《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集美区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暂行)(2025版)>的通知》(集府规〔2025〕1号,具体事项如下:一、删除《若干措施》中“四、推动软件信息业高质量发展”的“第十一条鼓励信创适配服务”部分内容,企业使用鲲鹏、昇腾、RISC-V等自主可控产品适配服务,主要包含测试、验证、迁移等服务,项目符合条件的,按照年度购买费用的40%给予补贴,每家符合条件的企业每年最高25万元,企业使用自主可控产品适配服务,主要包含测试、验证、迁移等服务,项目符合条件的,按照年度购买费用的40%给予补贴,每家符合条件的企业每年最高25万元,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7月1日印发附件下载:集府规[2025]2号附件.docx集府规[2025]2号附件.pdf集府规[2025]2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