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受理马虎鹏工伤认定申请并对其申请的用人单位作出《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现因无法送达《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予中山市铂美厨卫科技有限公司,本局对《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以公告形式送达,自公告之日起,即视为送达,公告如下:一、公告文书:编号:2505301630463424《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二、受送达人:中山市铂美厨卫科技有限公司,三、内容:马虎鹏自述为中山市铂美厨卫科技有限公司员工,马虎鹏因受到交通事故伤害后于2025年5月22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本机关已受理该申请,依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7日内向本机关提出举证,拒不举证的,本机关将依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和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作出工伤认定,材料请送: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头分局联系人:黄先生、赵先生联系电话:0760-22511502联系地址:中山市南头镇南头大道中59号之一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7月2日。